2024金华公积金最新调整!
在金华缴纳公积金
的宝子们
好消息
金华将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涉及保障性住房使用、租房提取等
具体政策
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金华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01
时间
自9月2日起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涉及保障性住房使用、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等事项。
02
公积金租房提取
本轮新政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每户家庭最高提取额度从30000元/年提高为36000元/年(3000元/月),提取次数从一年提取一次调整为不限次数。
03
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
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04
其他政策
新政优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可申请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用于其他符合规定的住房消费类提取,取消提取套数限制。
如缴存人本年度已按还贷原因办理过提取的,按照原规定同一年度内不能再办理购房提取或他套住房还贷提取,现在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办理。
婺城区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01
时间
自今日(9月2日)起,婺城区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调整。
02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具体参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细则(试行)》。
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15%。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
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在本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支付定金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
(二)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楼盘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二、提取额度及频次
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品房认购协议》的首付款金额。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应留足符合贷款规定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该套住房的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三、提取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
(二)《商品房认购协议》;
(三)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
(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承诺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诺书》)。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及《承诺书》。
(二)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四)申请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并在备案审批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公积金中心。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且备案的,或者存在合同、购房交易被撤销、被解除等确认无效或终止之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前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退还申请人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其他规定
(一)申请人已申请并成功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如发生首付款金额变动,公积金中心不再重新受理该套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申请。
(二)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不得以占有或者协助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违法的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三)本操作细则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购房提取相关规定执行。
03
优化无房且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每户家庭最高提取额度调整为36000元/年(3000元/月),提取频次调整为不限次数,缴存人及配偶自然年度内的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额度。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满3年(含3年)的新市民、35 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以及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经缴存人授权的,可申请按约定向住房租赁机构划转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房租。
04
优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或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已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可申请提取缴存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用于其他符合《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住房消费类提取,取消提取套数限制。
金华租赁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1、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
图源:浙里办(下图同)
2、选择公积金提取类型
3.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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